印光大師對於一位律師的開示(文白對照)

原文  

日前王宗一持閣下與彼三兄弟書,知於淨土早有修持。後遂廢弛,今重複發心,足見宿有善根。至於兢惕所業,謂易造罪。若約世俗知見,則誠然誠然。若不注重於錢,唯抱伸冤解紛,互相勸導之心,只知以理定論,不看孔方兄面,則其積功累德,當比他業為易耳。

然而財能迷人,一見孔方兄,不惜喪祖德,折己福,滅子孫,並死後墮落惡道者,萬有十千。是不可以不時時防孔方兄之誘惑也。汝既發心皈依,今為汝取法名為慧純。果能純依佛慧,則孔方兄其奈我何。以伸冤解紛之功德,作念佛往生之助行。則如乘大船行於大海,大張風帆,又遇順風。千里之程,一朝即至,何幸如之。

至於汝言,前念佛七七日,稍有所證,此即退道心之根本。乃稍有相應及感應,何可認之為證乎。得少為足,隨即懈廢,初心人每每如是。以後當純一其心,愈有感應,愈覺歉絀,則可免此病矣。光老矣,不能詳為開示,今為寄淨土十要一部。此書為淨土法門之最切要者,當息心讀誦。則法門之所以,修持之法則,舉凡自利利他,自行化他之道,均可悉知矣。淨土聖賢錄一部,佛學救劫編一部,嘉言錄一本,欲知此大意,嘉言錄最易探討。

有此諸書,淨宗大意,炳然昭著。外附達生編,壽康寶鑑,以防子子孫孫之生育與保身立品也。一函遍复,為一切人當務之急,依之而行,無往不吉也。光老矣,此後永不許來信,亦不許介紹人皈依。以精神目力工夫,均不給,已於去冬乃拒一切。凡來信均以此語拒其再來,以免過煩不支,或致喪明殞命也。(正月十九日)——《印光法師文鈔》之《致張增純律師書》印光大師著述

譯文

幾天前王宗一居士帶來閣下和他三個兄弟的書信,知道你們對於淨土法門早已就開始修持。後來竟然荒廢懈怠了,現在重新又發心,足見過去世有善根。至於說你小心謹慎於所從事的職業,恐怕造作罪業,如果從世俗人情的認知來說,的確是這樣。

而如果不看重錢,只是抱定伸張冤屈、解除糾紛的心志,和存有對於原告被告雙方互相勸勉開導之心,只知道以理以事定論是非曲直,不看孔方兄的臉面,那麼這樣積功累德,應當比其他的職業更加容易。然而財能迷人,一見到孔方兄,就不顧惜喪失祖宗的德行,折損自己的福壽,和斷絕孫子後代,並且不顧及死後墮落惡道的人,一萬人之中就有十千。所以說不能不時時提防孔方兄的誘惑啊。

你既然發心修持淨土法門,在此為你起法名叫做慧純。果然能純粹依照如來智慧處事待人,那麼孔方兄又能把我怎樣?以伸張冤屈、解除糾紛的功德,做為念佛往生的輔助行持,便如同乘大船航行於大海上,大張風帆,又加上遇到順風。千里的行程,一天就可以到達,能這樣做是多麼的幸運。

至於你說早先念佛七七四十九天,稍微有所證悟,有這個想法就是退失道心的根本。這只不過是稍 微有些相應和感應而已,怎能認做有所證悟呢?獲得少許就覺得滿足,隨即懈怠荒廢修持的心行,初發心學佛的人每每如此。以後應當專一用心念佛,越是有感應,越是覺得慚愧和不足,便可以改正這個毛病了。

印光老了,不能詳細開示,在此給你寄去《淨土十要》書一本,這本書是淨土法門最切要的開示,應當靜心讀誦。那麼淨土法門的所以,和修持的法則,以及凡是利益他人和自己、自己實行感化他人的道法,就都可以清楚了。

還寄去《淨土聖賢錄》一本、《佛學救劫編》一本、《嘉言錄》一本,要想了解修持的大致義理,《嘉言錄》最易於探究幽微、尋訪勝境。有這些書,淨土宗的要旨,都可以明白清楚了。另外寄去《達生編》、《壽康寶鑑》二本書。以此預備傳承子子孫孫,使得子孫將來都能夠優生優育和健康長壽、立德立品。

《一函遍复》,是所有人當務之急的切要開示,依照而實行,世出世間無論修心處世沒有不如意的。印光老了,以後永遠不許再來信,也不許介紹人皈依,因為精力、眼睛、時間都不給濟,已經在去年冬天拒絕一切來往信函。凡是來信都用這個話拒絕其再來,以免過為煩擾不能支撐,或許造成喪明、失命。(寫於正月十九號)——佛弟子敬譯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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