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化上人:黃莉芳的淫業殺業

黃莉芳的事件,轟動了檳城佛教界!佛教大廈本來已夠熱鬧,現在更是擠得踴躍不堪。也可以說是萬事萬物乘著一股氣來說法,教大家早覺悟人生無常的真諦。


早上,黃莉芳一拐一拐地走到佛總來,身穿一套白色的衣裙,臉上露出溫馨的微笑。她告訴我們:「平常每晚深夜,我的癌病痛得最厲害,就像千萬只小蟲子在體內噬咬。每次劇痛醒來,必定要吃止痛藥,方可入睡。若病情惡化,便要到醫院住幾天,進行電療,不停地打針吃藥。可是,昨晚居然全無痛楚,安然入睡,一睡便睡到天亮,今天覺得精神愉快!」




她臉上浮現著歡欣的表情,眸子裏閃著新生的光彩。可是,現在僅是病情好轉的微徵,是起死回生的第一步,於是大家更鼓勵她:「你既然得蒙觀音菩薩的加被,更加要拿出誠心時刻懺悔。必定要遵守上人的教訓,不能再與男朋友來往,要把情根斷盡,才能消你的孽障!」她點頭,唯唯允諾。


佛教裏有很多經典,諸如《地藏經》、《楞嚴經》、《觀佛三昧海經》、《正法念處經》、《阿含經》、《起世經》、《法苑珠林》等,皆把眾生起惑、造業、受報的因緣很詳細地解釋。為甚麼有地獄?總括來說,乃因眾生惡業交加,六根門頭上,頻造十惡。臨命終時,二習相交。而八識田中種習猶存,加以現生之習氣重增,於是在神識上便產生種種劇烈之變化及苦楚。六識[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]造業,所招惡報亦從六根出。因此,人造業招報,是根識不離的。


譬如犯淫業,所感果報是銅柱地獄。罪福報應經上雲:「淫人婦女者,死入地獄,男抱銅柱,女臥鐵床。從地獄出,常生下處,墮雞鴉中。」


《觀佛三昧海經‧卷五》更詳細地描述五百億銅柱,令人觸目驚心!


「有一銅柱,狀如大山,高六百由旬,下有猛火,火上鐵床,上有刀輪;諸刀輪間有鐵嘴蟲,鐵鳥在傍。」


犯淫者死時絕氣,即往生此地獄,猛火焰燒,驚怖下視:


「見鐵床上有端正女[或端正男],但因惡習不改,心中立刻生出愛著,從銅柱上,欲投於地。銅柱貫身,鐵網絡頸,鐵嘴諸蟲齧食其驅。男女俱時六根火起,有鐵嘴蟲從眼而入,從男女根出。若汙戒者,便有九億諸小蟲輩,嘴頭出火齧食其體。」


經中所言,字字驚心,真實不虛矣!然這種種地獄,非似人間牢獄,有一定的限界方所。它是隨每個眾生業力所感,隨犯隨現,故人不用等到死後才墮地獄,很多人活著時已身陷地獄,身心飽受折磨!


黃莉芳身患痛疾,毒菌彌漫四肢,五臟六胕均被蝕食、潰爛,時刻劇痛如焚,此不就是即身受「熱焰鐵蟲噉食」之果報麼?


直至今日,科學、醫學界的最前鋒,皆無法徹底診斷癌症之起源,更談不上究竟治療。現代一般公認,癌的種子乃一種濾過性病原體 (VIRUS),體積極小,非用電子顯微鏡而不可見。今時因人嗜腥葷,好菸酒,加上重工業、科技發明,染汙空氣,皆是促成癌種繁殖的種種重要因素。


醫學界雲,人多吃甘肥美味,故血液產生酸性,由酸變濁,趨至細胞老化,防禦力削減,此時人體便成為癌種繁殖的田壤。雖然醫學界對癌症、癌腫等,分析出如上之諸因素,略有頭緒,然怎也比不上數千年前佛陀之慧眼遍觀宇宙,如掌中果,對一切眾生,乃至微生細胞,也一目了然,悉知悉見。癌症之根本,不外眾生的「業」緣所成就。


譬如,人屠戮殺生,喜食腥膻,殊不知畜生被宰時,經歷極端之恐怖、忿恨,即時分泌一股怨毒,此毒頃刻遍佈全身。人食其肉,不啻吃毒,而此種毒液,無非是殺業的無形劣跡血痕。禽獸之血性,在人體內日積月累,參雜其中,使人之血性,由清變濁,導至神經萎靡,腦力昏昧,精神失常,這些無非都是殺業日深之警訊。


到機緣成熟時,在血氣蘊藏已久之毒素,便積聚凝集,以電子顯微鏡觀之,見到癌菌是種種奇形細胞組成之肉腫,形狀恐怖,狀亦如極微細之蟲類,蝕食潰爛人體。但以佛眼觀之,早就將這種種癌菌,如尖嘴蟲、鐵鉤蟲、鐵鋸蟲、炎嘴蟲,無以數計的微生物等,在諸佛經中描述得淋漓盡致。諸如:


「如此之身,甚可厭患‧‧‧常有八萬戶蟲,日夜噉食。由此令身熱惱羸瘦,疲困饑渴。又複心有種種苦惱,憂愁閃絕,眾病現前。」


——《大寶積經菩薩入胎住處》


以上僅略述殺生導致癌症的原理,若深究其他種種因緣,則發現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無不是直接或間接釀成奇病之助緣矣!而至今日,科學、醫學界尚未明析,癌症之主要線索,無非「業識」之驚人力量!縱耗用?資,發明醫療器具日新月異,仍是隔靴搔癢。


病人一天不能息貪瞋癡,斷殺盜淫,則時刻仍在造業受報。生生世世,債臺高築,所謂「人死為羊,羊死為人」,眾生互相殘殺吞噬不止,焉能免輪回遞償之浩劫耶?因之,戰場上屍骸遍野,肝腦塗地之慘——這不是人類自作自受,互償血債之仇的一場集體噩夢嗎?


因之,佛家才積極提倡戒殺護生,以「同體大悲」的精神,企圖挽回人類自趨滅亡的浩劫,使世界平安,萬物雍和。故《梵網經》上,菩薩戒本上說:


一切肉不得食,斷大慈悲性種子,一切眾生見而舍去。


——第三食肉戒


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。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故六道眾生,皆我父母,而殺而食者,即殺我父母,亦殺我故身。


——第二十不行放救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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