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邪淫現報錄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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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當代邪淫現報錄 1 

  1、互聯網上交上歹友 北京三年輕女子被劫財劫色

  本報訊(記者邱偉 通訊員高志海 張浩)三個女青年在網上聊天室結交網友,不僅告訴了對方自己的聯繫電話,還答應對方「上門」面談,沒想到竟引狼入室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兩名搶劫、強姦網友的罪犯作出判決,主犯劉衛東被判20年有期徒刑,聽到判決後,他當場癲癇病發作,倒地抽搐不止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趙洪煜被判16年有期徒刑。

  26歲的食品冷凍廠工人劉衛東說,他曾被女網友偷了東西,此後就產生了報復心理。去年1月,他和同事趙洪煜通過網上聊天結識了年輕女網友高某,二人來到高某的暫住處後,持刀威脅,將高某捆綁,搶走了高某的存折、VCD機、移動電話。次日早上,高某的室友李某回來,也被劉、趙二人捆了起來,在又搶得李的一張存折後,劉衛東將高某強姦。當天,劉衛東就從搶來的存折上取走了6700餘元。

  犯罪的快感讓劉、趙興奮不已,二人採取相同的方法先後於去年5月16日、22日入室搶劫兩起,分別搶走女網友賈某、趙某的移動電話等款物共計價值2萬餘元,並從搶來的3張銀行卡中提現1萬餘元。搶劫中趙洪煜將趙某強姦。

  網上輕率行為引發暴力犯罪

  時下,很多年輕人迷戀於在虛無縹緲的網上世界去結識自己的「朋友」或「知己」,然而,頻發的網友慘案讓人們認識到,隱蔽、便利的互聯網已成了犯罪分子利用的新途徑。

  北京某大學的女生劉某在QQ聊天室結識了名叫「絕望生魚片」的網友錢進,結果第一次約會時就被強姦並搶劫;去年5月,南京師範大學的一名女學生,在千里迢迢與哈爾濱的網戀男友約會時被姦殺。

  據法官介紹,類似的案件比比皆是,受害者多為容易輕信於人的網蟲,缺乏自我保護意識,一旦出事,才知道隱藏在美麗網絡幻想背後的有太多真實的罪惡。(2003年02月20日北京晚報)

  2、陝西白水縣一小學教師姦淫猥褻學生被判處死刑

  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華商報報道,陝西白水縣堯禾鎮車莊村小學教師王富榮以補課、檢查作業為名,姦淫猥褻約10名學生。日前,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王富榮死刑。

  今年上半年,渭南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。審理查明,2001年春到2002年9月,被告人王富榮借在車莊小學任教,把該校2名三年級女生、1名四年級女生單獨叫到教室或者其宿舍姦淫;2002年春到當年9月、2002年上半年,還相繼把2名五年級女生叫到教室或者其宿舍姦淫。2000年6月到2002年7月,王先後對另一小學2女生、本校3女生等5名學生多次實施猥褻,其中最小的孩子出生於1993年。

  法庭認為,王富榮利用其教師身份,多次與幼女強行發生性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;又採用威脅等手段猥褻兒童,其行為又構成猥褻兒童罪。王的行為情節惡劣,社會影響極壞,依法應予從嚴懲處。遂依法判決,王犯強姦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5年有期徒刑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(記者吳蔚)

  3、禽獸教師姦淫人數再添一人 再審可能判無期徒刑

  本報訊(記者鄧婷)本報去年5月23日報道的《禽獸教師被判有期徒刑》又有新進展。由於審理該案件發現了新的事實和證據,足以加重禽獸教師的量刑,因此超出了基層通州法院的受理範圍。記者昨天獲悉,該案件已轉由市二中院審理。

  去年5月22日,通州法院一審對猥褻14名、強姦2名學生的禽獸教師陳有海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個月。判決生效後,受害人家屬不服多次到法院申訴,通州法院受理後認為符合再審條件,於是對陳有海案件提起再審。再審期間,另有受害人家屬提供了新的證據———實際強姦了3人而不是一審認定的2人。經查實,事實果真如此,這樣陳有海強姦的人數就構成多人,由此相對應的量刑肯定要加重。當基層法院認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時,也應當把案件轉到中級法院,因為刑訴法規定,中級法院管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、死刑的普通一審刑事案件。

  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後,通州法院認為自己不再具備管轄權,於是「禽獸教師姦淫案」轉到市二中院審理。據記者瞭解,在這次公訴機關的指控中,不僅認定陳有海涉嫌強姦3名學生,而且還認定他涉嫌猥褻16名女學生。由此在以前審查的16名學生基礎上,又增加了3人。

  ■新聞背景

  一審曾認定,陳有海於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間,利用在永順小學教課的便利,以補課、改錯題等理由在學校辦公室及該校一平房內對16名學生多次進行猥褻,並對其中2名不滿14週歲的女學生多次實施姦淫。法院認為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,故從重處罰。《京華時報》(2003年10月15日第A5版)

  4、冒充婦科醫生姦淫猥褻10餘婦女 寧波淫魔獲死刑

  中新網2月13日電 據中廣網報道,冒充婦科醫生,在短短四年內,對十餘名婦女實施姦淫、猥褻,其行為令人髮指。日前,這名淫魔被寧波中院一審判處死刑。

  據瞭解,這名「婦科醫生」名叫戴行烈,今年63歲。此人早在26歲那年就因犯強姦幼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出獄後又於1984年犯姦淫幼女罪、流氓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三年,在監獄中還因盜竊被判過刑。1996年7月,兩鬢班白的戴行烈刑滿釋放。

  然而出獄後的戴行烈卻不思悔改,自1998年10月至2001年10月,竟然冒充婦科醫生,以「治療痛經」、「調節內分泌」、「消除陰道內細菌」等名義,多次在其住處對前來「看病」的何某某等6人實施強制猥褻。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,戴行烈又以「調節內分泌」、「治療不孕」、「流產」等名義,多次對受其矇騙而前來看病的陳某等10人實施姦淫。

  法院認為,戴行烈冒充婦科醫生,並採用為婦女治病等欺騙手段,多次對多名婦女實施姦淫、猥褻,違背婦女意志,其行為分別構成強姦罪、強制猥褻婦女罪。依法應數罪並罰。而且戴行烈曾因犯強姦幼女罪、姦淫幼女罪、流氓罪等被多次判刑,但其不思悔改,1996年第二次刑滿釋放後又五年內大肆對十餘名女青年實施強姦、強制猥褻的犯罪活動,主觀惡性極大,社會危害嚴重,依法應予嚴懲。故以強姦罪,一審判處戴行烈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以強制猥褻婦女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(2003年02月來源:中國新聞網章恆、曹美麗)

  5、協助姦淫未遂 三名花季少女犯下強姦罪

  南方網訊三名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女吳某、鄭A、鄭B採取毆打等暴力手段,幫助未滿十八週歲的少男王某姦淫同齡少女陳某。日前,該四名少年均因強姦罪(未遂)被蒼南縣人民法院判刑。

  3月12日晚,王某與吳某、鄭A、鄭B及被害人陳某等人在蒼南縣靈溪鎮水產品市場一小攤喝酒,席間,王某見陳某長相不錯,便起姦淫歹念,遂要求吳某等三人幫忙。吳某三人表示同意,並將王某的姦淫意圖轉告陳某,遭當場拒絕。吳某三人便按照王某的事先授意對陳某進行毆打,王某也乘機在背後踢打並一路追趕陳某,後在街道附近的田地裡抓住陳某並將其推倒,欲行姦淫,因附近有人路過而未得逞。陳某在被王某帶回家中的途中侍機掙脫。法醫鑒定,陳某傷勢為輕微傷。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王某、吳某、鄭A、鄭B行為均已觸犯刑律,構成強姦罪,王某系主犯,吳某三人系從犯,因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,依法應予減輕處罰,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;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;判處鄭A和鄭B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。(2002年7月12日 南方網 )

  6、亂吃性藥生惡念姦殺少婦 謊稱精神錯亂難逃法網

  新桂網-當代生活報南寧8月20日訊(記者盧荻 通訊員曾升暉)隆安縣人陸品存因患了陽痿,在去廣東打工時服用了一種性藥後,每當看到女性,他心中按捺不住性的衝動,但是身體卻沒有反應,這讓他陷入絕望的漩渦中,他想到了自殺,但死之前要找個女人過把癮……於是,他一絲不掛地衝進南寧市某村的一戶人家,殘忍地將一名少婦殺死。

  殺人償命。陸品存一審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,以自己精神錯亂為由上訴,偵查機關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後,認定陸品存在犯罪期間神志正常,並非精神錯亂。二審法院遂依法作出終審裁定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日前,殺人罪犯陸品存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。

  7、為20元雙方發生爭執打鬥 嫖客遭群毆跳河喪命

  東方網6月25日消息:6月17日下午,江門市區東炮台良化裡發生一宗荒唐事,一位外地民工模樣的青年,為討回20元多付的嫖資而與人發生糾紛被迫跳河,由於不熟悉水性,這位青年命喪江門河,其屍體近日被打撈上岸。本月17日下午2時許,一名20多歲的外地青年在江邊與一流鶯女子勾搭上後,雙方商定嫖娼費為30元。於是兩人來到江門市良化裡一座出租屋的二樓鬼混。之後,男青年付了50元,要求對方找贖20元。當時該流鶯身上無20元現鈔,兩人便商定到另一出租屋找人找贖。到了另一座出租屋,兩人又為找贖問題爭吵起來。該男子一時氣憤動手打人,這位女子於是大聲喊「救命」。出租屋內隨即衝出幾名男子,圍著男青年一氣猛打。男青年被打得走投無路,從二樓出租屋跳窗逃走,跳下來時剛巧把另一個要進出租屋的女子撞倒在地,這一撞又惹來屋內更多人追上來一頓毒打。男青年慌不擇路往江邊逃跑,出租屋裡的幾個男人一直追到江邊把他逮住,男青年拚命掙脫後越過河欄跳進河裡,最後溺水身亡。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後一舉把淫窩端掉,幾名打人者也已被捕。(來源:羊城晚報2003年6月25日  作者:新文 )

  8、怕人發現姦情 湘潭一男子慌亂中從三樓掉下來喪命

  湘潭日報訊(記者 高野)湘潭縣響水鄉日前發生了一樁因偷情引發的命案,昨天,死者李某的家人才神情黯然地從市殯儀館領回了李某的骨灰。

  3月15日凌晨1點多,在韶山工作的某先生趁週末回到了在響水鄉某處的家,發現門已反鎖,熟悉自家門鎖的他設法打開後,看到妻子林某未睡且神色有點慌亂,不久,從樓底傳來一聲重物落地的悶響,妻子林某急忙開門跑下樓去。不到5分鐘,又慌又急的林某跪著向丈夫坦白了自己的姦情,並請求丈夫下樓去救情夫李某。當林的丈夫和站內其他職工趕到樓下時,發現李已摔得奄奄一息,大家迅速將他送往醫院搶救。但沒到醫院,李某就停止了呼吸。

  事後,響水派出所應李某家人請求介入調查。在派出所裡,林某將自己與死者李某偷情的前後經過和盤托出。

  原來,今年37歲的林某與26歲的李某原來都是湘潭縣姜畬鎮某廠的職工,後來一同調入響水鄉某站,從1999年開始,兩人已保持了4年的姦情。事發當晚,原本要值晚班的李某徑直到了林某家幽會,不料其丈夫突然回家,來不及逃走的李某便光身躲入陽台,本想攀入臨近的公廁逃走,慌亂之中失足從三樓掉了下來。

  後據法檢部門屍檢查明,李某系內臟出血死亡。( 2003年3月)

  9、偷情歡聚遭驚嚇 大慶風流老者尋歡喪命

  大年正月初八,人們還沉浸在佳節的歡樂氛圍裡,不料就在這天中午剛過,大家卻聽到了在大慶市龍鳳區鐵東地區,一個老頭死在了「小姐」的房間裡的消息。

  記者幾經周折,才瞭解到了事情的經過:2月8日中午,一個喝多了酒的老頭來到位於大慶市龍鳳區龍前一街第35號出租房,找「小姐」尋樂,完事之後,還沒有走到火牆邊,就一頭栽倒在地。

  據知情者說,當時的「小姐」嚇壞了,忙打電話到醫院求救,可是等救護車趕到現場救治時,老頭已經死亡。

  這位「小姐」在眾人的勸說下,又撥打了110報警,龍鳳公安的民警們接到報警後,很快來到現場進行處理。關於老頭死亡的原因,因為沒有調查清楚,警方還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。不過,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幾種不同的說法:一是老頭當時找了兩個「小姐」尋樂,有可能是房事過度造成死亡。二是老頭酒後過度興奮,腦溢血突發造成死亡。

  目前,此案在進一步調查當中。 (天府新聞 2003年02月13日 )

  10、「野鴛鴦」深夜海邊偷情 碰上劫匪丟了性命

  1月24日電 已婚的夜總會經理與服務員在沙灘上偷情,沒想到碰上三名劫匪,連性命都丟了。近日,海口中院一審判處其中兩名歹徒死刑。

  胡某是海口市某夜總會的經理,明某是該夜總會的服務員。去年7月17日晚上10點後,劉青雄、劉林明、劉偉三人乘出租車到白沙門,他們來到海濱浴場廣場東北大約200米沙灘處,尋找搶劫對象。

  次日凌晨2時許,劉青雄發現了正在沙灘上偷情的胡某和明某,便告訴另外兩名同夥。隨後,三人將他們按住,搶走胡某的小靈通和二人身上的現金。為了防止胡某和明某呼救,劉青雄、劉林明用磚塊混凝土塊分別擊打明某、胡某的頭部,然後逃離現場。胡某和明某被擊死亡。

  當天中午,劉青雄三人將搶來的小靈通賣掉,所得的210元和搶來的錢很快便被他們花完了。

  海口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劉青雄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判處劉林明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判處劉偉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(紀燕玲)(中新網2003年01月)

  11、惡保姆情場失意投毒害人 父親婚外情殃及9歲女

  2001年07月09日12:42 華商報

  本報訊(記者安平魯至)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9歲女童菊菊中毒昏迷街頭案,經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全力偵查,昨日成功告破。案情令人震驚不已:菊菊的父親吳某和保姆有婚外情,保姆因不滿情人而遷怒於菊菊,險些使無辜的孩子喪命。

  現年20歲的犯罪嫌疑人程樓菊系陝西省安康市旬陽縣人。2000年3月,她來西安某工地打工,和在同一工地的吳某相識並產生戀情,多次發生關係,程樓菊還以保姆的身份在吳家住了5個月。今年3月,程生下一女嬰後與吳某感情有變,程遂對吳心生怨恨。7月5日上午,程樓菊將含有毒物的滅蠅藥投進一瓶飲料中,將9歲的菊菊騙至西安國際展覽中心附近一空地後讓其喝下飲料。作案後,程逃回老家。公安雁塔分局刑警大隊和長延堡派出所組織警力偵破此案,於7月8日凌晨1時將程樓菊抓獲押回西安。經及時救治,菊菊現已脫離生命危險。

  12、紅杏出牆起禍端「丈夫」「情夫」赴黃泉

  本報訊 少婦吳某「一枝紅杏出牆來」,與另一已婚男子搞婚外情。東窗事發後,情夫刀刺吳某的丈夫致死,而情夫也被繩之以法,並於昨日被押赴刑場奔赴黃泉。吳某怎麼也想不到一場婚外情會令到丈夫情夫雙雙喪命。

  2001年12月份,湖北籍男青年劉衛平來到高州市工業大道某裝飾工程部做電焊工。劉衛平經常到高州城區南關街某髮廊洗頭,認識了四川籍女青年吳某,兩人逐漸熟悉並經常約會,還多次發生性關係(兩人均知道對方已婚)。

  2002年春節過後,吳某的丈夫龔某從湖南老家來到高州,得知其妻有婚外情後,常為此事與妻子發生爭吵。妻子於是向龔某提出離婚,龔某不同意,並揚言要報復劉衛平。

  去年3月,劉衛平準備離開高州回湖北老家。3月3日下午3時許,劉衛平向工友借摩托車去高州市農村信用社取款作路費,途經吳某打工的髮廊時打電話叫吳某出來見面。因怕碰到龔某被龔報復,出發前,劉衛平用塑料袋裝好一把長約30厘米的鋼刀綁在摩托車尾架上。劉衛平駕車到高州南關街某藥店門前,打電話約見吳某然後坐在摩托車上等候。正在高州商業街玩的龔某聞知該事,馬上租乘摩托車在幾分鐘後趕到藥店門前。龔某下車後即衝上前朝坐在摩托車上的劉衛平踢去,將摩托車踢翻在地。劉衛平便從摩托車尾架上拿出裝在塑料袋裡的鋼刀與龔某推打,並朝龔某的胸部刺了一刀,龔負傷逃走,劉衛平繼續持刀窮追不捨,再朝龔某的背部連刺二刀,致龔當場倒地。劉衛平欲逃走時被正在附近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,龔某經送醫院搶救不治身亡。

  2002年9月茂名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劉衛平作出判處死刑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。劉衛平不服,上訴省高院。今年4月,省高院作出終審刑事裁定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劉衛平終究是「奪人命者自奪命」。(文豐 呂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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