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經中講邪淫的果報


佛在《善生子經》上講:

【淫邪有六變當知。何謂六。】

說如果作了邪淫的事情,當會令自己的生命中會有六種變化。

【不自護身】

就是不能保護自己。

【不護妻子】

妻子是指的妻、和兒女,叫妻、子。

【不護家屬】

自己的父母親屬都會遭難。

【以疑生惡】

因為疑心會作惡事。

【怨家得便】

那當然,因為作了這些惡事,冤親債主就得以近身。

【眾苦所圍】

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煩惱痛苦,就會接踵而至。

【已有斯惡則廢事業】

如果造作過這種惡,就會使自己的事業受到損害。

【未致之財不獲】

本來你命中的福報會有財運,有一筆財過來,但是因為造作了這個惡業,就會被削掉,不會再來了。所以有這些行為,都是越作越衰了,越走越衰。

【既獲者消】

已經得到的這些財富會消耗掉。

【宿儲耗盡】

就是過去的儲蓄都統統耗盡。

佛在經上還談到:邪淫有十罪:

一、被自己的丈夫或者被妻子所危害。

二、夫婦不和,時常諍吵。

三、壞事日增,幸福日減。

四、丈夫不愛護,或者妻子如孤寡。

五、財產日漸消耗。

六、發生什麼不好的事,旁人總疑心是她(他)幹的。

七、親友日漸疏遠。

八、遭怨恨,廣結冤家,種惡業因。

九、死後入地獄受苦。

十、來世為人,女的和眾多女人共侍一夫,男的妻不貞良。
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妻子 惡業 疑心 耗盡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風清 的頭像
    風清

    如何戒邪淫、佛教文章、讀經教育

   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