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經中講邪淫的果報
佛在《善生子經》上講: 【淫邪有六變當知。何謂六。】 說如果作了邪淫的事情,當會令自己的生命中會有六種變化。 【不自護身】 就是不能保護自己。 【不護妻子】 妻子是指的妻、和兒女,叫妻、子。 【不護家屬】 自己的父母親屬都會遭難。 【以疑生惡】 因為疑心會作惡事。 【怨家得便】 那當然,因為作了這些惡事,冤親債主就得以近身。 【眾苦所圍】 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煩惱痛苦,就會接踵而至。 【已有斯惡則廢事業】 如果造作過這種惡,就會使自己的事業受到損害。 【未致之財不獲】 本來你命中的福報會有財運,有一筆財過來,但是因為造作了這個惡業,就會被削掉,不會再來了。所以有這些行為,都是越作越衰了,越走越衰。 【既獲者消】 已經得到的這些財富會消耗掉。 【宿儲耗盡】 就是過去的儲蓄都統統耗盡。 佛在經上還談到:邪淫有十罪: 一、被自己的丈夫或者被妻子所危害。 二、夫婦不和,時常諍吵。 三、壞事日增,幸福日減。 四、丈夫不愛護,或者妻子如孤寡。 五、財產日漸消耗。 六、發生什麼不好的事,旁人總疑心是她(他)幹的。 七、親友日漸疏遠。 八、遭怨恨,廣結冤家,種惡業因。 九、死後入地獄受苦。 十、來世為人,女的和眾多女人共侍一夫,男的妻不貞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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