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官汙吏,與盜何異

唐朝時,有一個人姓崔名玄。他的母親盧氏,有賢良的操守。

   有一次,盧氏訓誡兒子說:「我每每聽到有在外做官的,人家說他窮得不能夠自活,這就是好的信息。如果積蓄的資財很充足,穿著輕軟的皮衣,騎著肥壯的馬 (開著華麗的轎車),這就是不好的消息。倘若能夠用做官所得的俸祿奉養雙親,那是可以的。倘若不是這樣,那跟強盜有什麼分別呢?就算沒有大過失,難道自己 心裏也不知道慚愧嗎?你做官,如果不是忠心廉潔,怎麼可以在天地間做人呢?應當牢牢記住我的話!」


  後來,崔玄果然以清白聞名於世。


  (評)世間的達官貴人,經常以許多錢財奉養雙親,而雙親卻不追究錢財的由來,這是廉恥喪失的現象。崔氏教誡兒子,簡明懇切,玄也能遵守母親的告誡,所以他從基層人員做到宰相,都以清白謹慎見稱,摘錄這則事例可以給從政人員做借鏡。(譯自《古八德全書》第五百五十六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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