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成因探討

簡春安(1991)曾簡單說明外遇成因:

元配(推力) → 外遇者(吸力) → 第三者

外遇事件的當事者,彼此之間都存在著不同強弱的推吸關係,而所謂的外遇就是夫妻之間的相吸性被第三者干擾所致。

元配不之體貼(或過份體貼)、生活極度忙碌(或整日無所事事)、求好心切(或一切無所謂)以及容貌不佳、語言乏味、不做家事或是毫無情調都可能有形無形地將配偶推給第三者。

相反的,第三者如果是俊男美女為人風趣、能言善道、純真可愛、善體人意,就非常容易將配偶推出去給第三者而正式上演遇事件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