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,是要懂得保護和珍惜對方!婚前性行為百害而無一利 !

希望戀愛中的青年男女,保護好自己的愛情,也為了今後的婚姻幸福,千萬不要無知地與人發生性關係。

甚麼是「愛」?愛是一種對別人傾慕關懷的表現,它包含了尊重、體諒、忠誠、負責、犧牲……。愛是沒有私心,不會只想佔有對方,相反是保護和珍惜對方,履行對彼此負責的承諾。

而「性」絕對不等於愛!愛一個人不一定就要和他有性行為;有了性行為,不一定就保證有愛。

現在社會自由、開放,我們常常會收到錯誤訊息,以為婚前性行為是正常的,不會傷害他人。事實上,隨便發生關係,就像是把自己的身體當作是服務對方的用具。當失去貞節的失落感,會產生對愛情沒有自信,覺得做一次與做一百次是一樣的,就容易受不良男性或女性的誘惑,糟蹋自己終生幸福。

而且,我們沒有想到與人發生性行為後,可能會造成的身、心傷害──容易懷孕、染上性病、愛滋病等嚴重後果。特別是一旦懷孕後,只有兩條路可走──不是奉子成親、不然就是墮胎或做未婚媽媽。若是早婚,一定會影響學業或生涯規劃,而墮胎帶來的罪惡感或不被家人及世俗接納的感受會使你處境難堪,將會影響一生,後悔莫及。

再加下列三項,就會知道「發生婚前性行為」百害而無一利!

●法律制裁:

不管年紀多小、多大,也不論是否獲得對方的同意,只要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,你會被判有期徒刑──準強姦罪或是姦淫幼女罪,這罪名會跟你一輩子。不僅要接受法律制裁,如果你還未成年,你的父母還要跟你一起負起民事的賠償責任。

●因果業報:

喜歡與人發生性關係,以後所交往、結婚的對象也就是隨便與他人發生關係的伴侶。這樣的婚姻必定是不忠誠,這會使你對婚姻、愛情感到失望、痛苦。佛典上說:「邪淫者,受雀鴿鴛鴦報。」雀、鴿、鴛鴦並非真的恩愛,一但失去另一半,他們立刻另結新歡。不僅如此,你曾經傷害過別人的感情,卻沒有懺悔、改過,依照生命反作用原理,將來也會被他人傷害。

●違犯戒律:

「五戒」之中的「不邪淫戒」規範在家居士與夫、妻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,就是邪淫。因此,未婚佛教徒與人發生性行為,都是犯了「不邪淫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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