邪淫果報!朋友妻千萬不可欺!(真實事件)
作者:暱名
解放前,有位湖南籍的青年名叫張志明,他從光華大學外文系畢業後,就到外交部做事,這時認識一位名叫孟雅琴的女孩子。孟雅琴是個大學音樂系畢業的學生,曾在湖南女子師範學校教過音樂,透過這層關係,因此,兩人相處得非常融洽。不久,便雙雙墜入情網,走上結婚的殿堂。婚後,夫唱婦隨,琴瑟和鳴,過了一段非常美滿的日子。
後來他們雙雙逃到香港。但是,到了香港後,由於人地生疏,舉目無親,加上所帶的一點錢在旅途中用光了,無可奈何,只得在調景嶺的貧民窟住下,靠做苦工度過了一年。那段日子真可說是飽嘗顛沛流離,貧苦困頓。
後來,幸好遇到了孟雅琴的姑丈,經由他的介紹,幫張志明在一家公司找到一份英文秘書的工作。替孟雅琴在一家廣播電臺找到一份唱歌的職業。這樣一來,他們總算安定下來。同時生活也有了轉機,漸漸的又恢復了在南京的歡樂日子。
俗語說的好:「貧在鬧市無人問,富在深山有遠親。」他們的生活稍微富裕之後,漸漸的朋友也多了。在這些朋友中,有一個名叫施進壽的,這個人是張志明公司的總經理。有一天,他打開收音機,聽見孟雅琴的歌唱,不禁歎道:「此曲只應天上有,人間哪得幾回聞?」讚賞之余,就跑到電臺去拜訪孟雅琴。
孟雅琴知道有人欣賞自己的歌曲,當然很高興的接待他。兩人寒暄幾句後,彼此談到自己的家世和親人,施進壽才知道,原來自己所崇拜的歌手,竟是同事張志明的妻子。從此之後,施進壽便常常到張志明的家裏玩。志明夫妻認為既然是同事,彼此應互相照應,也就熱誠的接待他。
誰知,施進壽心懷不軌,他所以與孟雅琴接近,並不完全是欣賞她的歌聲,而是看上她的美色,一心想找個機會染指孟雅琴。張志明當然不知道他心懷鬼胎,雖然施進壽時常在自己家裏出出入入,他想以他的地位斷不會有什麼問題發生的。而且同事到家裏來與妻子聊天,不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嗎?
事有湊巧,有一天,志明所服務的公司,忽然接到菲律賓呂宋分公司的電報,說有一件大事必須總公司派個人前去協調,施總經理接到這個電報,一時計上心來,便去遊說董事長,推薦志明前往。董事長也認為張志明是適當的人選,於是毫不考慮的派志明前往呂宋的分公司。
志明走後,施進壽到志明家走動的更勤了,有時還邀孟雅琴到他家玩。他家有個女孩很喜歡彈鋼琴,孟雅琴又是音樂系畢業的,於是,他又請孟雅琴教女兒彈琴為由,叫孟雅琴每天下班後,到家裏來教女兒彈琴。孟雅琴不好意思一口回絕,因此,每天在電臺唱完歌後,便到施進壽家教他女兒彈琴。
有一天,施進壽竟利用機會,使用迷藥把孟雅琴姦汙了。孟雅琴醒後痛不欲生,本想寫信把失身的事告訴海外的志明,但又恐怕丈夫得知這個消息後心緒不安,影響他的事業,只得每天以淚洗面。靜等兩個月後,張志明從呂宋回來了,夫妻久別重逢,照理應該是歡天喜地才對。誰知志明踏進家門,雅琴不但沒有歡喜之色,反而愁眉苦臉,欲哭無淚。志明問她什麼原因,她不肯說,志明心中納悶不已。雖然很想問出一個究竟,但由於旅途勞累,他想明天再問也不遲,於是倒頭便睡了。
第二天一早,志明又匆匆忙忙趕到公司報到。等他忙完回到家裏,屋裏寂然無聲。他走進臥室一看,不禁嚇呆了,雅琴竟自殺僵臥在床上,身邊留下一個空瓶和一封遺書。看完才知自己離開香港後,妻子中了施進壽所設的圈套,被他姦汙了。
志明看完遺書,立刻跑到施進壽家中理論。施進壽矢口否認,反而罵志明存心敲詐勒索,並且要他拿出證據。志明又找不出有力的證據,無可奈何,只得悵然回家料理妻子的喪事。
志明受了這錐心刺骨的刺激後,就辭掉公司的職務,整天守在妻子的靈前痛哭,一面哭還一面指著靈桌嚷道:「雅琴,你太不該了,你怎麼能夠便宜了施進壽?難道你就這樣輕易的放過他嗎?想想,他不但害死了你,而且害得我失去妻子,失去職業,你為什麼不變成厲鬼捉他到陰府去對質?」
這樣,每天都像和尚念經似的,在靈桌前哭著,罵著。這天,他又在靈前痛哭,忽然間,他將雅琴的牌位摔在地上,用腳踐踏,一邊踏一邊罵,正在陷入半瘋狂狀態時,施經理的家人找上門來,請他到施家去一趟。志明施恨不得剝施進壽的皮,吃施進壽的肉,心想來請正好,於是跟施進壽的家人來到施家。
一踏進門,只見客廳擠滿了人,施進壽歪躺在椅子上,面無人色,口吐白沫,見志明進來,突然變成雅琴的聲音,說道:「志明,你來得正好,你不是要我變成厲鬼來捉這禽獸嗎?今天我是奉閻羅王的命令來捉他對質的。現在你總可以相信我是清白無辜的吧?希望你將我的遺書公諸於世,使人都知道施進壽的罪惡。同時,也讓世人瞭解朋友妻不可欺,萬不可存有淫心邪念,要不然,縱使逃出陽間的法律,陰間的鬼神絕不會寬恕你。志明,我的話說完了,我現在要把這禽獸拉到閻王那兒對案,你多保重吧!」說完,只見施進壽喉嚨中吱咯的被痰堵住,兩腿一伸,一命嗚呼。
志明看到這種情形,知道妻子的鬼魂已把施進壽捉去,就照妻子的意思,當眾宣讀雅琴的遺書,在場人才知道施進壽竟是這樣一個人面獸心的傢伙。後來報上也公佈了這個消息,以致轟動了香港九龍,大家在茶餘飯後談起這件事時,都一致認為「朋友妻不可戲」。
——摘自《人間奇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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