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慾海回狂白話解》印光大師普勸受持流通序

  世上有一種極其慘烈、極為深重的禍患,往往使人喪失性命,可是人們卻大都沉溺於其中,甚至不惜以身相殉,至死都不肯改悔,這便是對色欲的貪愛那些道德敗壞之流,放縱情慾,尋花問柳,偷香竊玉,做下種種毀壞社會倫理的惡行,致使家庭衰敗,父母受辱,自己惡名遠揚,連累後代子孫。他們活著時壽命被削減,不能盡其天年,死後還要永久墮入惡道。

這些人所受的報應姑且不論。即使是夫婦之間的正當性關係,一旦沉湎其中不加節制,由此而喪生的人,其範圍之廣、數量之多,也是數不勝數。本來是想貪圖快樂,結果卻招致死亡。鰥夫、寡婦的煢苦不幸,實際上多由自己造成,並非命該如此。那些平日沈迷於床第之歡不能自拔的人,可以說是咎由自取。但也有平時房事並不過度,只因為不知道應當注意的各種忌諱,貿然為之,因而招致死亡,這樣的事例也為數甚多

在《禮記 ·月令篇》中有這樣的規定:當驚蟄節氣即將到來,春雷震響前三日,要由官吏振響木鐸,宣告政令,警示人們在此期間禁止房事,以免胎兒發育不全。古代聖王的愛民情懷,真可以說是無微不至!(各種忌諱事宜,在《壽康寶鑑》中有詳細說明,應該一併購閱。)

  我常說世人辭世的真正原因,由色欲而直接致死的佔十分之四,間接致死的也佔十分之四,這是由於貪著色欲使身體虧損,當受到其它風寒、病毒等感染而死去一般人總把這些人的死,歸之為他們的命不好。不知貪色的人突然死去,其實並非他們生來注定壽命短促。因為只有那些心地清靜、品行端正、不貪欲事的人,才能活到自己命定的壽數

而貪色的人全都是自我戕害寶貴的生命,以致過早去世,這怎麼能說是命中註定呢?其中真正能依命而生、命盡而死的人,只占到十分之一二而已。由此可知,世上多半都是貪著色欲而枉死的人,這一禍患之嚴重,再沒有別的能與之相比。這是多麼令人深感哀痛,又是多麼的令人深懷畏懼!

  然而也有一種方法,既不用費錢,又不用費力,卻能成就至高的德行,享受至大的安樂,給子孫留下無盡的福蔭,使自己來生有貞良的眷屬,這便是戒淫的善行!夫妻間的性生活,前面已略說其中利害,暫且不論。至於各種不正當的邪淫行為,卻是無廉無恥,極穢極惡,完全是以人身在做畜生的事

所以當有豔女前來私會,或是妖姬投怀獻媚,君子則視為莫大的禍殃而予以拒絕,因此而福星高照,天神眷佑。小人則視為莫大的幸福而欣然接納,因此而災星降臨,鬼神誅戮。君子則因禍而得福,小人則因禍而加禍。

這便是古人所說的「禍福無門,唯人自召」。世人若於女色關頭不能徹底看破,便是以本來應該屬於自己的至高德行、至大安樂,以及子孫無窮的福蔭、自己來生的貞良眷屬,全部斷送在片刻的歡娛之中,這是多麼的令人悲哀啊!

  清代周安士先生所著的《慾海回狂》一書,對內容作了細緻的分類,加以詳盡的剖析,用雅俗共賞之筆,寫下了既有誠摯勸勉,又有嚴厲訓誡的感人文字。對古往今來不淫而獲福、犯淫而致禍的諸多事例,原原本本作了詳細地記述。作者在書中大聲疾呼,不遺餘力,宛若暮鼓晨鐘,發人深省,就是想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得到幸福快樂,健康長壽,各盡天年。

須知此書雖是為戒淫而作,其所闡釋的義理與準則,無論是國家治理、自我修養、家庭完善,還是探尋宇宙人生的奧妙、悟明自性、了脫生死,全都圓滿地包括無遺。讀者若能細心領會,身體力行,融會貫通,一定會達到圓融自在、觸目是道的全新境界。

安士先生的憂世救民之心,真可謂至深至切!為此我曾在民國七年,於揚州藏經院,將《安士全書》刻板印行。民國八年,又刻印《慾海回狂》、《萬善先資》二種單行本。民國十年,又募資印刷縮小本《安士全書》。原計劃印贈數十萬部,使這部書遍及全國,但以人微德薄,沒有得到響應,只印送了四萬部。另外,中華書局私下印刷出售的,也有將近二萬部。杭州、漢口等地也都仿照排版,其印刷數量也應不少。

  現有江蘇太倉的吳紫翔居士,憂念世間災禍日趨加劇,國內出現的許多所謂新學派,公然提倡廢除傳統的倫理道德與貞節觀念,一味主張自由戀愛,如同決開江堤,任滔滔洪水氾濫,使一些青年男女陷入無底慾海的湍急漩流之中。於是他發心廣印《慾海回狂》一書,施送社會各界人士,以期挽回狂瀾。眾志成城,眾擎易舉,懇請海內仁人君子大發救世之心,量力出資印送,並勸有緣之人普遍流通。

同時希望父親以此教誨兒子,兄長以此勉勵幼弟,為師以此訓誡學徒,朋友之間以此相互勸告。使人人都深知淫欲之害,立志如山,守身如玉,不但不做任何邪淫之事,即使夫妻間正當的性關係也懂得節制。從此世上的鰥夫、寡婦、孤兒和喪子的老人,必將日見減少。富裕、長壽、健康、安寧,人人都可得到。自己與家人從此平安吉祥,國家和社會從此和諧安定。穢德轉化為美德,災殃轉變成吉祥。

這樣不用費錢,又不用費力,卻能有如此美滿的結果,我想仁人君子一定都會當仁不讓,欣然為之吧!為此謹略述要義,貢獻給各位同仁。

  民國十六年(1927),釋印光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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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附錄:懿德堪欽(《揚州甘泉縣志》)

  元代秦昭,揚州人,二十多歲時準備前往京城,已經登船就要出發。這時有一位朋友鄧某,持酒前來送行。兩人正在飲酒時,忽見有轎子抬來一位美麗的女子。鄧某讓這位女子拜見秦昭,並說:「這是我為京城某部的一位官員買的妾。正好你進京城,就請順路幫我送去吧!」

秦昭覺得二人孤身在外,一路上多有不妥,於是再三推辭。鄧某生氣地說:「你為什麼如此固執?我信任你,才把此事託付給你。若是你把持不住,那就把她送給你,也不過兩千五百緡錢而已!」秦昭迫不得已,只好答應下來。

當時天氣已熱,蚊蟲很多。這位女子隨身沒帶蚊帳,在船上倍受蚊蟲叮咬之苦。秦昭只好讓她也一起睡在自己的蚊帳裡。船途經內河,過了幾十天才到達京城。秦昭讓旅店的老闆娘幫助照顧女子,自己拿著鄧某的書信去找那位官員。

見面後,官員問秦昭:「你來京城,一路上帶家眷了嗎?」秦昭回答道:「就我一個人來。」官員聽後,臉上頓時有怒色,但因為有鄧某的信,只好勉強把女子接到家中。到了晚上,才知道她並未失身。這名官員慚愧感慨不已,次日就立刻派人給鄧某送信,盛讚秦昭品德高尚。隨後又前去拜訪秦昭,說道:「閣下真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君子,千古少有。昨天我還非常懷疑,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感到十分慚愧!」

  [按]秦昭的心中若不是已完全斷絕私慾,達到純然的道義境地,與這位美麗的女子同吃同住幾十天,能沒有情慾嗎?秦昭固然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君子,這位女子也是一位貞潔的淑女。美好的品德,純潔的心靈,多麼令人景仰!因此把這則事例附錄於此,以使其廣為流傳。

民國十六年丁卯(1927),釋印光謹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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