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玉歷寶鈔》第四章 十殿閻王刑罰介紹:第五殿 閻羅天子

image019  

閻羅天子說:

「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;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,屢次放還陽間伸冤,洗雪清白,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,東北方沃燋石下的叫喚大地獄。并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。

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,均已經前述的地獄,受罪很多年。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甚麼大過錯的,每人各按七日之期,解到本殿。

這些人,在本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跡。其屍到五七日,沒有不腐敗的。

這些鬼犯都說:

『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。

有的說修理、建蓋寺院、橋樑、街路;開河溝,挖水井;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。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;父母尊親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備周到;另有受恩而未報答。』

為了以上等等事,哀求准許放還陽世。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願,一定做好人。

我聽了說:

『你們以往在世之時,作惡昭彰,神鬼了解得非常清楚。現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,發現漏水,要補已遲了。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;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。真正修養德行的人,世間真是難得少有。

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,照過孽鏡後,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。不用多說!牛頭馬面押上高臺去望鄉吧!』

所設高臺,名叫望鄉臺。

望鄉臺的面,半圓形,朝向東、西、南三向。此臺的彎面有八十一里;臺後平直,如同弓弦。

北方,以劍樹立為城牆。臺高四十九丈。以刀山為山坡,砌成六十三級的階。

善良的人。不用登上此臺;功過相半的人,已發放往生輪迴去了。

只有作惡多端的人,才登臺一望:

家鄉如在眼前;所有的男女家人,親友的言語、行為,都能看見、聽見。

看見老老少少,再也不遵從自己死亡前的吩咐與教訓:

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全變換了,一件件地改掉。

辛苦掙來的財物,被搬運一空。

先生再娶小老婆;太太也再改嫁。

田地、財產、被亂瓜分了。

原本清楚的帳目,被貪污得混溷不清。

死人欠活人的帳,分文都難少;活人欠我的,由於失去證據,一概耍賴,惡形惡狀地搪塞掉。

所有的錯誤、罪惡,全推給死人。

所有父親、母親、妻子的族人,全懷怨地評論自己。

兒女個個心懷私心;朋友則失去信用。

略有幾個親友,想念自己在世的情份,撫棺哭幾聲;一回頭,馬上又冷笑兩聲。

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,逐漸出現惡報:

兒子因犯罪,被繫入獄;或被壞朋友帶壞了。女兒則生了怪病;或被姦淫。

事業瓦解了;房屋被火燒了。大大小小的家產,很快地消耗光了。

其實,作惡得到報應的,又何只是陰魂呢?有些陽間的人,也會親見自己的惡報。

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後,押入叫喚大地獄內。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後,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。

小地獄內,各地埋設危險的木樁;用銅蛇做成鍊子;用鐵鑄的狗做土堆,將人綑綁、壓制住手腳。再用一小刀,將人開膛破肚,况出心臟。一塊塊地割下來,心臟姶蛇吃;腸子給狗吃。

如此受苦期滿之日,痛止皮膚完好,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:

一名 將不敬鬼神、猜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二名 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三名 將善願未完,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四名 將親近邪惡,行為錯誤、違背正理;學習方術,妄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五名 將欺善怕惡,邪惡地怨恨他人,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六名 將計較名利、是非,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七名 將強姦婦女;設計令婦女失貞;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;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,與婦女貪戀淫樂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八名 將損人以利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九名 將慳貪不捨;不願佈施;不顧別人面臨生死,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名 將偷竊、盜取別人財物;昧著良心,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一名 將忘恩負義,以仇報怨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二名 將好鬥、好賭、好勝,以致牽連、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三名 將為了名利、欺騙、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四名 將自己雖未親自加害,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,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五名 將妒嫉善良、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六名 將執迷不悟,死不改過;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世間的人,凡是犯以下罪行,即入此等地獄:

(一)不信因果,阻止別人行善事。

(二)借名去廟寺拈香禮佛,卻談論別人的是非。

(三)燒燬勸善的書籍、文章。

(四)禮拜神、佛,卻吃食葷肉。

(五)厭惡別人念佛、誦咒。

(六)作佛事:如普渡、超渡亡魂,觀音法會、浴佛節等時,不茹素,不持戒,清淨身、口、意三業。

(七)誹謗學佛、修道的人。

(八)識字的人,不肯將古今報應的故事,勸世的文章等,念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。

(九)挖掘別人的墳墓,再予以填平滅跡。

(十)放火蔓延,焚燬山林;或疏於防犯家人,以致失火延燒鄰居。

(十一)射箭或用槍枝,射殺禽獸。

(十二)引誘、逼迫疾病,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。令其自卑或傷身。

(十三)隔牆拋瓦石,誤傷行人。

(十四)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。

(十五)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;造捕殺鳥獸的絲網、黏竿,陷阱;或以鹽鹵、毒藥等灑於草地。

(十六)死貓、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,以致有人挖出;留下的洞穴,害人喪命。

(十七)冬天春天寒凍時開墾,挖掘土地,令蟲類凍死;拆牆、改灶,致令人受寒受餓。

(十八)私人的身份,卻僭用官家的頭銜,以勢力霸佔民地。

(十九)無緣無故填塞水井、水溝,致令人飲水不便。

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,即押赴望鄉臺,發入叫喚大地獄。

受苦之後,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,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,判罪受刑。刑期滿後,轉解第六殿,查對有無其他的罪。

假如世人在世時,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,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,禁戒身口意清淨,誓願不再犯罪的話,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,並且准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。

除了殺生害命;親近邪惡;行為違反正理;男子姦淫毒害婦女;婦女貪淫、潑悍,妒恨;損害婦女名譽節操;偷盜財物,昧心耍賴;忘恩報怨;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,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,也不立即悔改的人以外,一概輕易地減刑。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返回《玉歷寶鈔》目錄:

http://jeise.pixnet.net/blog/post/64972747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