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弘法師:淫如何定義?只要有愛慕之心就已犯淫戒了嗎?

發布:清淨心
 
    
    

  問:弟子對於淫欲有幾點疑問,一,淫如何定義?只要有愛慕之心就已犯淫戒了嗎?二,弟子在大學有一個男友,學佛後戀愛時都會深感愧疚和矛盾,甚至不願結婚,因為弟子怕無法清淨修行,又怕使家庭不和睦。此事已困擾弟子很久,懇請法師指點。

  定弘法師答:成不成家是妳自己的選擇,當然結果會是不一樣的。如果是成家,要戒邪淫,夫妻以外的,男女不可以有不正常的這種關係。如果不成家,妳自己過著單身清淨的生活,固然也是很好,選擇是自己。但是這個淫欲心確實要把它放下。什麼是淫?非禮、過分的這個念頭就是淫。事實上如果嚴格的定義,凡是有男女之心,包括那種愛慕、那種情執都屬於,都要放下。因為什麼?它障礙你出輪迴,這個你要是不放下就出不去,它是輪迴的一個根本。當然對年輕人來講,這個是很不容易做到,那都是有大菩提心、大善根、大福德的人,他才能夠斷掉。

一般的人,我們要對他要講因果、要講禮義,不可以有不正常的關係。如果你自己禁止不住,遇到很好的伴侶,能學佛的最好,不學佛的你要特別看他的人品,這個人品比什麼都重要。不要看他是不是名望的家族裡出來的,或者是有沒有錢,這都是小的事情,人品第一重要。人品最重要的,看他是不是孝子,你看他對父母是什麼樣的心態。孝順的人再壞壞不到哪去,不孝順的人再好好不到哪去,這個妳自己去斟酌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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