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如居士:萬惡淫為首(二)


發布:頓解  

  在佛經裡,將合法夫妻之間的正常淫欲稱為正淫,除正淫之外的淫欲之事一概稱為邪淫。而在各種邪淫的情況中,與配偶之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是最為常見的邪淫。近年來,雖然市場經濟日益發展,人們的物質生活得到了顯著改善,但令人擔憂的是,社會道德也在顯著滑坡,各種色情小報、刊物、光碟等充斥大街小巷,在網絡上各種不堪入目的圖片和詞句也時常粗暴地、不經商量地躍入人們的眼簾,各種有關“婚外情”的電視、電影、文學作品、新聞報道等似乎也成為人們娛樂消遣的“家常便飯”,有些所謂的洗浴、按摩場所也成為人們心照不宣的色情場所。

就這樣,在各種媒體日積月累的感染和熏陶下,人們似乎對邪淫之事已經不再有羞恥感,對為所欲為所造成的後果也不再有畏懼感,放縱自己的低級本能也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“合法”之事。於是,一些頭腦簡單、欲望熾盛的人悍然拋棄倫理道德,走向墮落。然而實際情況並不像媒體所渲染的那樣“美好”,事實終歸是事實,這些人從邁腳走向墮落的第一步開始,心靈的純潔和真誠就已經受到了極大的染污和亵渎,自心從此也走向玩世不恭,內心不再擁有真誠、高尚和純潔,有的只是一個被貪欲所控制的丑陋靈魂和一副骯髒的軀體。

試想,一個內心失去真誠、高尚和純潔的人,一個內心對一切都覺得無所謂的人,縱然吃著山珍海味,穿著绫羅綢緞,但內心不可能是美好快樂的。這些人只能靠“忘卻”和“麻木”來麻痺自己的良知和靈魂。古人說: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人的本性是善良的,當一個人作惡時,必然是以麻痺自己的良知為代價的,所以古人說“麻木不仁”,也即心“不仁”的時候,實際上需要靠麻痺自己的良知,才能獲得心靈的安穩。古人也告誡我們:“為人莫將心欺”,也即做任何事情時,都不要欺騙自己的良知。

  邪淫不僅會危害自己的心靈健康,還會有很多其他過患,例如《法苑珠林》中就宣說了邪淫的十種過患,這十種過患雖然是以勸誡男人的方式來宣說的,但是對女人的勸誡也可依此類推。這十種過患如下:

  1)常慮彼夫所殺,也即邪淫者會經常擔心被該女人的丈夫所殺害。如果這個女人是有夫之婦,則這個女人的丈夫必定不能忍受這樣的屈辱,常常會一怒之下,做出不理智的報復行為,伺機報復、殺害與其妻行邪淫者。對於世間的男人來說,失去一點錢財,或許有不少人能大度地一笑了之,但是很少有人能忍受妻子被他人淫欲的恥辱的。有些行邪淫者常心存僥幸,認為事情未必敗露,但這只是掩耳盜鈴的愚蠢想法,常言道“要得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”,做了苟且之事的人,一般很少有不敗露的。因為世間女人,心裡很少能夠藏得住好惡的,移情別戀勢必造成對自己丈夫的冷淡,這種冷淡不可能不被察覺。“為人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。”既然做了虧心事,心裡就會常常擔驚受怕。因此,行邪淫者心裡必定常生恐懼,這種恐懼會在心裡久久不能拂去,以致損害自己的生活。這種內心長久擔心、恐懼的痛苦與行邪淫時所得到的片刻歡娛相比,簡直是太不值得了。如果與之行邪淫的女子尚未婚配,則會招來其家人的痛恨和伺機報復。此外,該女子將來的丈夫若發現其妻曾經被人淫欲過,則也可能會殺害此行邪淫者。有些女子發現自己失身之後,對方不能娶自己,也會伺機報復。

  2)夫婦不睦。當行邪淫者的妻子得知後,內心會非常痛苦傷心,會大吵大鬧,即便礙於子女的緣故不離婚,也很難有以前的幸福和融洽。有些女子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有邪淫行為者,往往也會做出報復行為。報復行為有如下三種可能:一、也與別的男人發生邪淫以報復;二、殺害丈夫、毀壞家庭;三、殺害與自己丈夫發生邪淫的人。上述報復行為,時見於報端,聞者需深思。

  3)惡增善減。行邪淫者,既然可以欺騙自己的良心做這樣的壞事,其他壞事自然會增長。因為行邪淫傷了自己的身體,所以自然會殺生以滋補身體,這就使得殺生的惡業增長。使行邪淫的女人懷孕,於是就墮胎,這就會導致殺害人命的惡業。為了獲取女人的歡心,不得不獲取更多的錢財,於是自然就會發生偷盜的事情。不少貪官等,收取賄賂,貪污國家財產都是因為有邪淫劣跡的緣故。行邪淫者,為了達到自己的邪淫目的,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,自然會常說妄語欺騙別人,绮語、粗惡語、離間語自然亦會增長。行邪淫者,由於放縱了自己內心對淫欲的貪心。這種貪心形成習慣之後,時常無法排解,和一般人相比,內心對淫欲的要求更加劇烈,形成惡性循環。行邪淫者,貪心既盛,嗔心也會隨之增上,時常會為不如意的事情,大發雷霆。行邪淫者,由於過度耗散了自己的精炁,使得精疲力竭,內心常常處於癡昏的狀態,會失去應有的理智和聰明。所以,行邪淫者一定會惡增善減,漸漸墮入惡道之中。

  4)妻子孤寡,也即使自己的妻子守寡、子女成為孤兒。邪淫者心已經在邪淫的對象上面,對自己的妻子兒女不再有興趣,有時會徹夜不歸,於是會使得自己的妻子自然如寡婦一般,子女自然如孤兒一般。邪淫的結果也勢必使得婚姻破裂,離婚後妻子就成了真正的寡婦,子女也就成了真正的孤兒。這樣的事情如今人們也見得實在太多了。

  5)財產日耗。為了博得女人的歡心,不得不花費很多錢財;為了滿足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,不得不耗費錢財。於是自己辛苦得來的財產日漸損耗。此外,由於耽著邪淫之事,再也不能像往常一樣勤奮積累財富,於是很多財路也會斷失。事情敗露,有時要息事寧人,也不得不花費錢財。邪淫傷害身體後,一些怪病也會纏身,於是不得不耗費錢財看病。

  6)惡事常被人疑。邪淫者常被人懷疑做種種惡事。因為大家知道此人有邪淫的劣跡,於是就對這個人的人格失去了應有的信任。每當發生一件壞事的時候,人們自然會懷疑這件事是否這個邪淫者所為。

  7)親友誹謗。邪淫者被自己的親戚朋友看不起,甚至自己的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子女等都會看不起自己,會招致他們背後的議論、指責和唾棄。

  8)廣結怨家。首先是結怨於自己的妻子、兒女、親友,然後是結怨於對方的配偶,最後也會結怨於與自己行邪淫者。人們在報端常見,行邪淫者往往被與之行邪淫的女人所殺害。

  9)死入地獄。行邪淫者死後會進入地獄。前面所講的邪淫的八種過患,許多人經過思考後都會認同,但這一條由於有些人不信有來世、地獄,因而會產生懷疑。事實上,不明白生命真相的凡夫雖然不相信地獄的存在,但是地獄的存在卻是真實不虛的。譬如一個人在睡夢中,如果不做夢,則眼前一無所有,但如果做了一個惡夢,正當做夢之時,惡夢之境宛然真實。同樣,在我們光明的佛性裡面本來沒有六道輪回,我們眼前的一切顯現皆是心在六根門頭的投射,和夢境的產生並無本質性差異。因此,如果造作了地獄的惡業,則將來“地獄的夢境”自然就會顯現在面前。此理可以通過仔細研究佛教“唯識學”的道理而通達,並通過禅定實踐真實現量見到。

  10)報盡為男,妻不貞潔;報盡為女,多人共一夫。地獄的果報報完之後,如果投生為男人,則妻子不貞潔;如果投生為女人,則會和多個女子共用一夫。經書上,前世邪淫者常常今世會感得悍婦為妻,並且會爭吵不息。所以,今世娶悍婦者應當深切忏悔自己過去世的邪淫惡業。

  《入菩薩行論》中說:“世人不欲苦,反行痛苦因;愚人雖求樂,毀樂如滅仇。”這真是世人的真實寫照!事實上,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希望得到上面所說的十種過患,但是很多人卻正在想法設法地制造著這十種過患的因;凡是成了家的人,沒有一個不希望家庭幸福美滿的,但是不少人摧毀家庭的幸福美滿就像摧毀自己的仇人一樣。在此道德漸漸淪喪的末法時代,佛陀制定的“不邪淫”戒律猶如一道堅實的籬笆,將邪淫的十種過患之“狼”擋在籬笆之外,使得籬笆內的羊群可以安詳自在地生活。一個真正想今世擁有幸福家庭和美好人生的人,一定要發誓堅守佛陀制定的“不邪淫”戒律!

  摘自《放生心語》(明如居士 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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