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邪淫現報實錄


  1、互聯網上交上歹友北京三年輕女子被劫財劫色

  本報訊(記者邱偉通訊員高志海張浩)三個女青年在網上聊天室結交網友,不僅告訴了對方自己的聯繫電話,還答應對方“上門”面談,沒想到竟引狼入室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兩名搶劫、強姦網友的罪犯作出判決,主犯劉衛東被判20年有期徒刑,聽到判決後,他當場癲癇病發作,倒地抽搐不止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趙洪煜被判16年有期徒刑。

  26歲的食品冷凍廠工人劉衛東說,他曾被女網友偷了東西,此後就產生了報復心理。去年1月,他和同事趙洪煜通過網上聊天結識了年輕女網友高某,二人來到高某的暫住處後,持刀威脅,將高某捆綁,搶走了高某的存摺、VCD機、移動電話。次日早上,高某的室友李某回來,也被劉、趙二人捆了起來,在又搶得李的一張存摺後,劉衛東將高某強姦。當天,劉衛東就從搶來的存摺上取走了6700餘元。

  犯罪的快感讓劉、趙興奮不已,二人採取相同的方法先後於去年5月16日、22日入室搶劫兩起,分別搶走女網友賈某、趙某的移動電話等款物共計價值2萬餘元,並從搶來的3張銀行卡中提現1萬餘元。搶劫中趙洪煜將趙某強姦。

  網上輕率行為引發暴力犯罪

  時下,很多年輕人迷戀於在虛無縹緲的網上世界去結識自己的“朋友”或“知己”,然而,頻發的網友慘案讓人們認識到,隱蔽、便利的互聯網已成了犯罪分子利用的新途徑。

  北京某大學的女生劉某在QQ聊天室結識了名叫“絕望生魚片”的網友錢進,結果第一次約會時就被強姦並搶劫;去年5月,南京師範大學的一名女學生,在千里迢迢與哈爾濱的網戀男友約會時被姦殺。
  據法官介紹,類似的案件比比皆是,受害者多為容易輕信於人的網蟲,缺乏自我保護意識,一旦出事,才知道隱藏在美麗網絡幻想背後的有太多真實的罪惡。(2003年02月20日北京晚報)  

  2、陝西白水縣一小學教師姦淫猥褻學生被判處死刑

  中新網10月10日電据華商報報導,陝西白水縣堯禾鎮車莊村小學教師王富榮以補課、檢查作業為名,姦淫猥褻約10名學生。日前,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王富榮死刑。

  今年上半年,渭南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。審理查明,2001年春到2002年9月,被告人王富榮借在車莊小學任教,把該校2名三年級女生、1名四年級女生單獨叫到教室或者其宿舍姦淫;2002年春到當年9月、2002年上半年,還相繼把2名五年級女生叫到教室或者其宿舍姦淫。2000年6月到2002年7月,王先後對另一小學2女生、本校3女生等5名學生多次實施猥褻,其中最小的孩子出生於1993年。

  法庭認為,王富榮利用其教師身份,多次與幼女強行發生性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;又採用威脅等手段猥褻兒童,其行為又構成猥褻兒童罪。王的行為情節惡劣,社會影響極壞,依法應予從嚴懲處。遂依法判決,王犯強姦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5年有期徒刑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(記者吳蔚)

  3、禽獸教師姦淫人數再添一人再審可能判無期徒刑

  本報訊(記者鄧婷)本報去年5月23日報導的《禽獸教師被判有期徒刑》又有新進展。由於審理該案件發現了新的事實和證據,足以加重禽獸教師的量刑,因此超出了基層通州法院的受理範圍。記者昨天獲悉,該案件已轉由市二中院審理。

  去年5月22日,通州法院一審對猥褻14名、強姦2名學生的禽獸教師陳有海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個月。判決生效後,受害人家屬不服多次到法院申訴,通州法院受理後認為符合再審條件,於是對陳有海案件提起再審。再審期間,另有受害人家屬提供了新的證據———實際強奸了3人而不是一審認定的2人。經查實,事實果真如此,這樣陳有海強奸的人數就構成多人,由此相對應的量刑肯定要加重。當基層法院認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時,也應當把案件轉到中級法院,因為刑訴法規定,中級法院管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、死刑的普通一審刑事案件。

  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後,通州法院認為自己不再具備管轄權,於是“禽獸教師姦淫案”轉到市二中院審理。據記者了解,在這次公訴機關的指控中,不僅認定陳有海涉嫌強姦3名學生,而且還認定他涉嫌猥褻16名女學生。由此在以前審查的16名學生基礎上,又增加了3人。

  ■新聞背景

  一審曾認定,陳有海於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間,利用在永順小學教課的便利,以補課、改錯題等理由在學校辦公室及該校一平房內對16名學生多次進行猥褻,並對其中2名不滿14周歲的女學生多次實施姦淫。法院認為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,故從重處罰。《京華時報》(2003年10月15日第A5版)

  4、冒充婦科醫生姦淫猥褻10餘婦女寧波淫魔獲死刑

  中新網2月13日電据中廣網報導,冒充婦科醫生,在短短四年內,對十餘名婦女實施姦淫、猥褻,其行為令人髮指。日前,這名淫魔被寧波中院一審判處死刑。

  據了解,這名“婦科醫生”名叫戴行烈,今年63歲。此人早在26歲那年就因犯強姦幼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出獄後又於1984年犯姦淫幼女罪、流氓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三年,在監獄中還因盜竊被判過刑。1996年7月,兩鬢班白的戴行烈刑滿釋放。

  然而出獄後的戴行烈卻不思悔改,自1998年10月至2001年10月,竟然冒充婦科醫生,以“治療痛經”、“調節內分泌”、“消除陰道內細菌”等名義,多次在其住處對前來“看病”的何某某等6人實施強制猥褻。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,戴行烈又以“調節內分泌”、“治療不孕”、“流產”等名義,多次對受其矇騙而前來看病的陳某等10人實施姦淫。

  法院認為,戴行烈冒充婦科醫生,並採用為婦女治病等欺騙手段,多次對多名婦女實施姦淫、猥褻,違背婦女意志,其行為分別構成強姦罪、強制猥褻婦女罪。依法應數罪併罰。而且戴行烈曾因犯強姦幼女罪、姦淫幼女罪、流氓罪等被多次判刑,但其不思悔改,1996年第二次刑滿釋放後又五年內大肆對十餘名女青年實施強姦、強制猥褻的犯罪活動,主觀惡性極大,社會危害嚴重,依法應予嚴懲。故以強姦罪,一審判處戴行烈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以強制猥褻婦女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(2003年02月來源:中國新聞網章恆、曹美麗)

  5、協助姦淫未遂三名花季少女犯下強姦罪   

  南方網訊三名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女吳某、鄭A、鄭B採取毆打等暴力手段,幫助未滿十八周歲的少男王某姦淫同齡少女陳某。日前,該四名少年均因強姦罪(未遂)被蒼南縣人民法院判刑。  
  3月12日晚,王某與吳某、鄭A、鄭B及被害人陳某等人在蒼南縣靈溪鎮水產品市場一小攤喝酒,席間,王某見陳某長相不錯,便起姦淫歹念,遂要求吳某等三人幫忙。吳某三人表示同意,並將王某的奸淫意圖轉告陳某,遭當場拒絕。吳某三人便按照王某的事先授意對陳某進行毆打,王某也乘機在背後踢打並一路追趕陳某,後在街道附近的田地裡抓住陳某並將其推倒,欲行姦淫,因附近有人路過而未得逞。

陳某在被王某帶回家中的途中侍機掙脫。法醫鑑定,陳某傷勢為輕微傷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王某、吳某、鄭A、鄭B行為均已觸犯刑律,構成強姦罪,王某系主犯,吳某三人係從犯,因四被告人均係未成年人,依法應予減輕處罰,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;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;判處鄭A和鄭B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。(2002年7月12日南方網)

  6、亂吃性藥生惡念姦殺少婦謊稱精神錯亂難逃法網

  新桂網-當代生活報南寧8月20日訊(記者盧荻通訊員曾升暉)隆安縣人陸品存因患了陽痿,在去廣東打工時服用了一種性藥後,每當看到女性,他心中按捺不住性的衝動,但是身體卻沒有反應,這讓他陷入絕望的漩渦中,他想到了自殺,但死之前要找個女人過把癮……於是,他一絲不掛地衝進南寧市某村的一戶人家,殘忍地將一名少婦殺死。

  殺人償命。陸品存一審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,以自己精神錯亂為由上訴,偵查機關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後,認定陸品存在犯罪期間神誌正常,並非精神錯亂。二審法院遂依法作出終審裁定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日前,殺人罪犯陸品存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。

  7、為20元雙方發生爭執打鬥嫖客遭群毆跳河喪命

  東方網6月25日消息:6月17日下午,江門市區東砲台良化里發生一宗荒唐事,一位外地民工模樣的青年,為討回20元多付的嫖資而與人發生糾紛被迫跳河,由於不熟悉水性,這位青年命喪江門河,其屍體近日被打撈上岸。本月17日下午2時許,一名20多歲的外地青年在江邊與一流鶯女子勾搭上後,雙方商定嫖娼費為30元。於是兩人來到江門市良化里一座出租屋的二樓鬼混。

之後,男青年付了50元,要 求對方找贖20元。當時該流鶯身上無20元現鈔,兩人便商定到另一出租屋找人找贖。到了另一座出租屋,兩人又為找贖問題爭吵起來。該男子一時氣憤動手打人,這位女子於是大聲喊“救命”。出租屋內隨即衝出幾名男子,圍著男青年一氣猛打。

男青年被打得走投無路,從二樓出租屋跳窗逃走,跳下來時剛巧把另一個要進出租屋的女子撞倒在地,這一撞又惹來屋內更多人追上來一頓毒打。男青年慌不擇路往江邊逃跑,出租屋裡的幾個男人一直追到江邊把他逮住,男青年拼命掙脫後越過河欄跳進河裡,最後溺水身亡。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後一舉把淫窩端掉,幾名打人者也已被捕。(來源:羊城晚報2003年6月25日作者:新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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