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淨法師:所謂「愛情」,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


所謂「愛情」,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


一個穿著華麗的女子來到寺院,哭得一塌糊塗,悲痛欲絕地訴說自己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,並為此付出了6年的青春,現在愛情鳥飛走了,這個男人要和自己分手,過去的山盟海誓化作雲煙,感慨「問世間情為何物,卻教人生死相許」。


佛教並不否認「愛情」作為一種感覺的存在,但卻清醒地認識到「愛情」是無明產生的妄識,是在淫欲心的作用下產生的錯覺,和萬事萬物的規律一樣,同屬無常。小說家所描繪的刻骨銘心的愛情都是悲劇結尾,海枯石爛的誓言在無常面前會變得蒼白無力,在誘惑面前會化作謊言和虛偽。


婚姻和愛情並無直接關係,婚姻的產生是因緣合和,緣分盡了也會離散。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會產生親情和責任,其穩定性要超越於愛情。在所有的佛經中,看不到佛陀對愛情有一字一句的讚美,無論在歷史還是今天,所有文學戲劇電影中出現的媒婆,都是以丑角的形式出現的。


在比丘戒和菩薩戒中,佛陀明確規定佛子不許做媒。民間很多人錯認為給人做媒是件功德無量的事,所以很多人熱衷於上竄下跳的穿針引線,豈不知「做媒」在佛經中被列入與「屠戶、娼妓」並列的三種邪命,是損福造業的。所以喜歡做媒的人,因果報所致,大都貧寒多病。所謂「愛情」,其實是一個叫「輪回」的綁匪使用的迷幻藥,看著聽著好像很誘人,真去接近了,危險無比。


筆者作為方外之人,看法和陷在「愛情」幻影中的狂熱男女會有出入,但既然說到這裏了,也就乾脆把話說透,給大家澆點冷水。


《六趣輪回經》 :


若人於他娶,常樂作媒伐,後懷惡相離,死作步多鬼。 


《大寶積經》卷三:


複次迦葉,在家菩薩,有三種法所不應作。何等為三,不應往彼淫女之家,不應親近諸媒媾者,不住屠殺牛羊等處,如是三法所不應作。

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三十九:


又諸菩薩不行媒媾,以他妻妾而行佈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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