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大師:年近古稀之人,修持當專修淨土,不必廣讀大乘經論

  至於修持,當專主淨土。以汝年已將至古稀,來日無多。若欲廣讀大乘經論,則無此精神,無此智識,又復無此光陰。唯生信發願,持佛名號,求生西方一法,是為無上第一勝妙法門。當死盡偷心一肩擔荷,決定可於現生俯謝五濁,高登九品。又當發大慈悲心,為一切相識者說此法門之利益,俾彼等同得修習,則自己功德愈加廣大矣。然外面之人尚應如是,況自己之夫人、與子媳、孫媳忍令彼不蒙法利乎?一則可以慰汝夫人之老景,一則可以慰彼姑媳之淒涼。令彼亦由此以超凡入聖、了生脫死,則實為利人之功效。

  又念佛之人,若已證道,則臨命終時,任彼刀割香塗,了無動念之事,則無所謂為損益也。若只有修持之力,未能到業盡情空地位,則臨終得人助念,即可決定往生。若遇無知眷屬,預於未死以前為之洗沐換衣,令其搬動受苦,縱不受苦,一經搬動,心便不能歸一於佛(以動其軀體,心便不能徹底清淨純一)。若再向之哭泣,則自己亦生愛戀,便與佛不相應,欲得往生莫由也已。所以平素,即要彼等知其利害,要常與說,到自己臨終,彼等即是助道之人。豈但與己有益,實亦與彼等均有大益。若只知自己修持,絕不與彼說其利害,則汝臨終時,彼等決定是破壞正念之人,決不助汝淨心,令得往生也。汝既信光,光不得不為汝計。光以五十二年之閱歷,深知其利害之所在,若不與汝說,便為不盡己分。

  汝弟燮卿亦已六十,亦當以此書示之。須知佛法法門無量,若欲以通身業力之凡夫現生即得了生脫死,離此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一法,佛也說不出第二個法門了。其餘一切法門,皆須修到業盡情空,方有了生死分。倘有絲毫未盡,則生死依舊不了。若論業盡情空,現今恐舉世亦難得其一、二。若以信願念佛求生,則萬不漏一。

  然既念佛求生西方,必須要敦倫盡分,閑邪存誠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慈愍一切,愛惜物命,戒殺吃素,廣行方便,俾此心常與佛合則可矣。倘外現修持之象,內無真實之心,則是假善人。假善人何能得真利益乎?

  節選自印光大師:“复許熙唐居士書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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