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終須知!千萬別在亡人面前掉眼淚

  有些佛教徒不懂怎麼幫助亡者:家裡的人死後,先是哭哭啼啼,然後稍微做一點善事,基本上一個星期就完事了。雖然蓮池大師、印光大師等大德都再三強調,一定要為亡人作滿七七四十九天的佛事,可是現在很少有圓滿的。當然,在末法時代,所有人都圓滿四十九天的佛事有一定的困難,包括在藏地也有不能圓滿的:有些是請不到出家人,有些是沒有錢作佛事……有各種各樣的原因。所以我並不是說每個人都必須圓滿四十九天的佛事,但至少大家要有這樣的觀念:唯有善法才能利益亡者,一定要為亡者多做善法。

  可惜的是,很多人不為亡者做善法,只是一個勁地哭。我見過有些人哭得特別厲害,其實這對亡者沒有任何利益,反而有很大的危害。《正法念處經》裡說:“聞其悲啼哭泣之聲,業風吹令生於異處。”本來亡人可以生於善處,可是聽到親人的哭聲後會失去正念,最終為業風所吹而轉生於不好的地方。《念佛鏡》裡說:“若病重將終之際,親屬不得垂淚哭泣,及發嗟嘆懊惱之聲。惑亂心神,失其正念……才有絲毫戀世間心,便成掛礙,不得解脫。”看了這些教言,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在亡者面前哭泣,應該為亡者創造一個安寧的環境。這樣的話,如果亡者有修行的境界,就可以安住在自己的境界中順利解脫。

  漢地有為亡人設靈堂的做法,很多人也特別強調設靈堂,從佛法的角度講,設不設靈堂都無所謂,重要的是要為亡人設佛堂。在我藏地,一個人死後,要專門騰出一間房子或者搭一個帳篷作佛事,這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  漢地的靈堂是這樣的:正中間是亡人的黑白相片,上方是“沉痛悼念×××”,下方是一個大大的“奠”字,兩邊是以其一生經歷或功績為內容的輓聯,再兩邊擺著花圈,供桌上供著蠟燭、水果、雞腿等。在靈堂的門口有“簽到處”和“收禮處”,負責接待賓客和接受禮物。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靈堂。

  我並不完全反對設靈堂,但靈堂的規矩最好改一改:光是掛一個大大的遺像,這沒有什麼意義,不如在上方再掛一個佛像,這才有功德;供桌上也不要擺葷食,要供素食;要求來靈堂的親友們不要哭鬧,要一心念阿彌陀佛名號或者觀音心咒。當然,如果沒有能力,有些人即使想按佛法辦喪事,也不一定做得到,但如果自己有一定的能力,就要盡量改變世俗的做法,按照佛教的方式來辦喪事。

  從死者斷氣到火化遺體,中間需要一段時間,這個時候不能操之過急。據說有些殯儀館火化遺體時,工作人員經常聽到焚屍爐中傳出哭聲。我想這可能是火化太早了,亡者的神識還沒有離開身體,一接觸火,人又甦醒過來,結果把人活活燒死了。對於死後何時方能處理遺體,佛教界的說法不一:有些說斷氣後八小時處理遺體,有些說斷氣後二十四小時處理。為保險起見,最好是人死後三天或四天再處理,太晚處理遺體也沒必要,雖然古人有“三七猶有餘識”的說法,但這是極為特殊的情況,如果人死後幾十天再處理遺體,這可能會很不方便,在現代社會也不太現實。

  總之,在生死大事上,大家切勿依從世俗之見。漢地民間有“應趁體有餘溫,早為更衣”的說法。這種說法完全是錯誤的!一定要等身體冷透之後才可更衣,否則過早翻動亡者的身體,亡者會起煩惱而墮入惡道。當今時代,人臨終時基本上都要進行搶救,一番輸氧、輸液、敲打之後,臨終者的心被搞得特別亂,甚至原有的修行境界也用不上。因此修行人臨終時不要在醫院接受搶救,最好在家里安靜地迎接死亡。

  漢地還有一種說法,說是“人死一定要哭,不哭凶星不退”,所以有些人專門請人哭喪,並且通過擴音器把哭聲放出去,還要放一些悲傷的音樂。本來有些參加喪事的人不想哭,但被刻意營造的氣氛所感染,最後也跟著哭起來,眼淚也自然而然流出來了。實際上,這樣的哭泣不但沒有任何意義,反而有很大的危害。

  此外,漢地很多地方有殺生祭祀的惡習。古時候國王、大臣等有地位的人死後,要殺人作陪葬或祭祀,現在則是殺旁生作祭祀。這種行為非常愚癡,過失也相當大。《譬喻經》中記載:以前佛陀和阿難來到一條河邊,首先見到五百個餓鬼歌吟而行,後來又見到幾百個人啼哭而過。阿難問佛:“餓鬼為何歡歌?人為何啼哭?”佛告阿難:“這些餓鬼雖然因為惡業而墮入惡道,但現在家人為他們做善事,他們馬上就要解脫了,高興地唱歌。而那些人的家人不為他們做善法,反而為他們殺生祭祀,後面很快就要有大火逼迫,所以他們啼哭。”

  《地藏經》中也說:“閻浮提眾生,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及造惡緣,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。何以故?爾所殺害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”

  所以,大家不要殺生祭祀亡人。如果這些人真的愛去世的親人,也很想幫助他們,那千萬不要為他們造惡業,應該為他們多做善事,最好在四十九天內,每天不間斷地做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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