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臺灣奇案》八、冤魂不離 常隨兇手

--似真若幻,如影隨形

在大排水溝的涵洞內,有人聞到陣陣惡臭,似乎有人死在裏頭腐爛了。

起初,有人以為或許是死貓或死狗,但死貓的可能性比較不大,因為本省習俗,都把「死貓吊樹頭」,而遇到死狗,才「放水流」。

涵洞的洞口,流出小小白白一條條的東西,密密麻麻,好多好多。看熱鬧的群眾說:那是蛆。有人很有膽子,就探頭進去瞄了一下,趕緊又捂住鼻子縮頭回來。就這樣一直嘔吐不止。

這人說:一堆白骨,是個人。白骨一根一根都掉開了,被水沖得零亂不堪。

派出所的警察先生忙著把現場圈了起來,以免好奇的民眾越聚越多,破壞了現場。

法醫終於到了。他戴上口罩與手套,還有頭套。這涵洞很雜,塵封已久。法醫是我們所佩服的福爾摩斯,閱歷多,經驗豐富。他是我們的希望。

但面對這散落一地的白骨,他也楞在那兒,直搖頭。

法醫說:「應該是個男的,中年人」,其他則莫宰羊(台語:不知道)。法醫決定先送到殯儀館處理,再作定奪。

這件事,就到這兒陷入膠著了,一切努力也停擺了。

這人會是被人謀殺的嗎?還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?都爛到這般地步了,不會冤沉海底嗎?大約八個月後(因年代太過久遠,不敢確定),有個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進派出所,請警察先生救救他,並讓他自首,這些日子,他已經快崩潰了。

警察先生問了一些筆錄,當天就把他移送到我們這兒偵查庭複訊。這人說:「我十多個月前,殺了一個好朋友。我們合買獎券,中了大獎,按理應該每人一半,可是我那時正缺錢,希望對方先把他應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轉,等我喘過氣以後,再還他。

但他就是不肯幫這個忙,其實,他是大老闆,一點也不缺這區區一筆獎金,但他太無情了。於是,我借題慶功宴,請他喝酒,把他灌得酩酊大醉,然後運到排水溝,把他丟棄在靠涵洞處,再用一些石頭把出口堵住,一來讓水位升高,以淹死他,二來讓死者的屍體流不出去。」

我問:「這般天衣無縫,可說神不知,鬼不覺,為什麼你還要來這兒自首呢?」

他答:「我再不自首,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。」

我很驚訝地又問:「為什麼?有這麼嚴重嗎?」

他又答:「豈只嚴重,簡直不堪設想!」

我再問:「出了什麼狀況嗎?」

他再答:

「就且聽我做個報告吧!

我把對方弄死以後的第一個半年。不論我走到哪裡,所有的人都看到有個人與我形影不離,幾乎全是兩人行。譬如我坐火車,明明只有我一個人,剪票員問我要兩張票,火車上的查票員也問我要旁邊那個人的票。

我坐在位置上,只有我一個人,可是旁邊卻永遠沒有人再坐上來。他們都看得清清楚楚,我旁邊坐著一個不說半句話的人。我到餐廳吃飯,我只一個人,但店老闆卻說是兩個人。我坐計程車,明明只有我一個人,司機也說是兩個人。我回家,妻子兒女都說我身邊有個人一起進門,我上床睡覺,旁邊也睡了一個人,這叫妻子兒女如何受得了呢?即使洗澡,浴室裏也總站著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,幾乎把我們一家弄亂了。

我們家人都很害怕,除了我看不到外,人人都看得到。這人到底是誰?

很痛苦地熬了半年,這人突然不再出現了。但我開始兩眼屢屢產生幻覺,無法分辨真假。我搭火車,站在月臺,明明看到火車來了,我一上車,卻整個人掉落在月臺下的鐵軌上,鐵路警察扶我起來,我卻不知道剛剛明明來了一列火車,怎麼會突然不見了。我曾一連好幾次,因為兩眼幻覺而踩空,以致摔落月臺下的鐵軌上。

我真不知道該如何來判斷是幻覺,還是實景?我開車,明明前面是條大馬路,我往前開,卻掉進一條大河裏。有時,我明明走進一家商店,卻掉落路旁的水溝。我已經不知道我兩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還是假?更不知我往前走,所碰到的,將是什麼危險。我每餐吃飯,都看到一條條的蛆在碗裏鑽動,我哪吃得下呢?可是不吃,我又怎麼能活呢?說真的,我已沒有辦法活下去了,所以,心甘情願來接受國法制裁。」

我聽了,覺得很不可思議,真是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。

後來,我們帶他去現場模擬當年作案的實況。我一直不瞭解這個謀財害命的刑案,究竟是誰破的?是死者自己嗎?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嗎?而且不是爛得連骨頭都崩散了嗎?

人死就真死了嗎?

附註一:被告說:被害人在夢中告訴他,要他把屍體上的爛蛆,一條條全吃光。

附註二:被害人緊跟被告時,人人都看到,獨獨被告看不到。但被告吃飯時,整碗的蛆卻只有被告看到,任何人都看不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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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