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海權:講因果故事二十六 貧窮有因,重病有果

有一個姓湯的青年三輪車夫,多次在顧客乘他車的時候,丟失手機在他的車上,湯車夫喜出外望,手機成了他的,也有幾次,在行車途中拾到別人的手機,也都成了他的。

而他完全不明白,失落在他車上或在地上,拾到的東西手機等物品,在佛法而論,這也屬於偷盜。但只是越界而偷還是不越界而偷的不同而已。

何為越界偷,即是到別人家裡去偷,不越界偷,即是在公眾地方或在偷者的地方去偷。大家千萬別以為在自己家裡的東西,就是自己的。打個比方,有人來我們家作客忘帶回手機,手機依然是來訪者的。

大家都明白,到別人家裡偷手機或在路上把路人的摩托車開走都是偷盜。可曾明白在路上把別人失落在地上帶走不歸還,也屬偷盜。摩托車有號碼,手機也有號碼,只是車身大,手機身小而已。失落其他物品也一樣,物品是有失主的,不是丟掉的。

當然,別人物品的丟失,在法律上拾到的人可以解釋是別人丟掉不要而去拾。其實拾物的人內心也明白這是他人失落的,只是自己貪心不願歸還。就是偷盜了。佛說:若物屬他,取之即為偷盜。因此偷盜會感到貧窮下賤的報應。

佛法上講心,若不貪心,即為拾金不昧,拾物不昧,就是功德無量也。也是一種布施。因其不貪是在修行自我美德,拾到後歸還失主,使其心安,即得到安樂的好果。

湯車夫,拾到了不歸還,有時也到處偷點東西䃼貼家計。但不知怎麼了,不是好因,不得好果。既踩車掙錢,還偷點東西,還是日食難度。有時弄到幾個錢,暴吃暴飲。

過了幾年,重病來了,找不到錢醫病,竟然命送黃泉。做人千萬別學湯車夫。

我們要明白,日日做善事修行,尚且障難還有,但佛菩薩會加持轉好。行不善者,那會好運。還須及早做好事,修行大乘,福就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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