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東魁:重點!為人父母做到這三點孩子才能更好!

發布:卍福德

  為人父母要做到以下三點:

  第一,做之君。父母要承擔監護、教育孩子的重任,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。

  一般家庭裡,母親扮演的角色就是以慈教子,父親扮演的角色就是以嚴教子。當然,不同家庭裡,這個角色可以互換。做之君的意思,就是像君王一樣隨時關注自己的孩子,有沒有不良的言語、行為、存心,這個很關鍵。

  我記得我們家孩子兩歲多,剛學會說話,罵我媽的時間,我就嚴厲地訓斥了一次,從那以後,他再沒有罵過我媽。因為小孩那個時候不懂事,可是你要一嚴厲,孩子就知道:哦,原來這是錯的,以後不能再犯了。

  現在很多孩子會罵人,有的家長竟然還會說:“哎呦,你看,多聰明的孩子,還會罵人了,會罵他爺了會罵他奶了。”你看,這給孩子折福。

  教育子女,一定要從小打好基礎。古時候有一句話:三歲看大,七歲看老。你不要認為孩子小,麻雀雖小五臟俱全,他的思維完全跟得上大人,小的時候,孩子有過錯不改,大了要改,就難了。

  做之君還有一層意思,要讓孩子對父母七分崇拜三分敬畏,你就成功了。為什麼呀?如果孩子崇拜父母,覺得爸爸媽媽都是特別棒的人,他容易從心裡服氣,真能聽你話。再加上三分敬畏,這樣他就不敢違法亂紀,不敢做壞事呀。

  第二,做之親。要多陪陪孩子,給孩子更多溫暖和親情,讓孩子明白親情大於利益。

  有的孩子之所以有暴力傾向,就是缺少父母的愛,父母沒有做之親。

  要讓孩子的生活裡,充滿關愛、感恩、愛心、歡樂,給孩子一個充滿歡樂的童年,讓孩子快樂成長懂事兒,便是父母送給孩子一生的幸福。要多親親孩子,多抱抱孩子,多誇誇孩子,千萬別把孩子交給保姆、交給電視、交給ipad、交給電動玩具,交給一些沒有生命的工具。

  一旦孩子童年很快樂,很有樂趣,他覺得父母很愛他,他未來的生活就會有激情,有信心。就算遇到波折,他不會放棄生命,抗壓能力非常強。不然的話,他一想父母,心裡涼涼的,受點挫折,就不願意活了。很多孩子為什麼自殺呀,沒有東西可以留住他了,至親的父母在他內心世界沒有分量。

  做之親還要多鼓勵孩子。有的父母不懂這一點,經常指責孩子,甚至和別人站在一條戰線,說孩子就是不懂事,就是不乖,還有的父母不是說孩子傻,就說孩子有多動症。

  我就遇到一個家長跟我說:“秦老師,你看,我兒子有多動症。”

  那小孩兒,我看坐那兒挺正常的,他爸一說,這孩子就開始摸腿呀,摸眼睛啊,摸耳朵,不停地動。

  我就悄悄跟那孩子說:“小朋友啊,你沒病,你爸才有病呢。”

  他爸跟我說:“秦老師,我孩子真有病,醫生說的。”

  實際呀,這種觀念是錯誤的。

  有很多家長一說自己孩子:“你傻啊,你笨啊,你被人騙啊。”

  這話都是不能說的。我們作為家長要給孩子說什麼啊,孩子你能行,你是獨一無二的,一定要鼓勵。鼓勵能讓白痴變天才,謾罵能讓天才變白痴。

  我們要對孩子信任愛護,即使孩子錯了,我們也要用親情感動讓孩子改變,這個是非常重要的。

  第三,做之師。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課堂,父母的言傳身教很重要,靠自己來影響教育孩子。我們的一個小小的行為、語言,都會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對他產生影響。

  我們即使有抽煙習慣,當孩子麵別抽啊,有喝酒習慣當孩子麵不喝啊,有賭博習慣在孩子麵前不去做啊。

  讓孩子的內心世界裡面,有父母高大上的形象。以身示範,隨時隨地給孩子當一個好榜樣。這就是我們講的上所行下所效,做之師。

  父母一身就兼三職,做之君、做之親、做之師。只有我們把這三個責任落實到位,您教育出來的孩子才能真正做到養父母心、養父母志、養父母身啊。

  本期文章編輯:小宇

  選自:《遇見智慧》,作者:秦東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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