滿一上師:“實證佛法,圓滿人生”的實質意義是什麼?


發布:華炜彬  

  我們講圓滿人生和實證佛法內涵是什麼呢?首先講實證的“實”,也是實踐的實,也是實際的實,也是實現的實。不同的理解標識不同的層次,實際就是要體會到,就是要有覺受,修行證悟到一定情況下要有覺受,不是靠你個人去說“我修行得多高多高……”,要實際去體悟,實際覺悟,也就是說能拿出來,看得到。你修了財神法,開個小商店,每天賺錢,這就行。身體好啦,實際看得見。

實踐就是修行的過程,就是努力的方向,要刻苦修行的要求,這個實踐就是讓你一定要去努力實踐它,實踐解脫,也努力去一步一步的證悟,一級一級證悟境界。然後在現實中體悟,就是實現。沒有這個實證的“實”,後邊所談都是空的。一個人修了半天,自己沒有體悟,也沒有顯現,這不是佛法的問題,也不是師父的問題,是你自己與佛法不相應。同樣的微波爐,洗衣機,只要你接通電源,打開開關,就能按照產品設計所說一萬個小時轉滿為止。你不打開開關,擺放多少年都無法運轉無法相應,這是你自己的問題。如果你停滯了,需要查一查,是因為你沒有相應啊,還是有私心,裝不進東西呀?要耐心找找。修佛法只要是方法對,都能夠受益。

比如我們每年都給予不少考學的學生提供幫助,我們要寫很多名字,有的就非常成功,這就是能夠相應。這也警醒我們必須從相應這個契機入道。實踐就是必須好好修行,有些人一說修行就這麼說: “今天沒時間了,明天吧。”“我等著考完試了吧”, “等我孩子大一點的吧。”“等我現在的生意做完這一單的吧。”你要找理由,處處皆是,臨近死亡也能找到理由。不去實踐,不付出辛苦,看得再多,說得再完美都不行,反而成為修行成效差的根源所在。所以我們提出的實證的實,就是實際去實踐,去刻苦修行,而且在身上顯現出成就來。

  第二就是實證的“證”。證是什麼呢?證就是成就,修是因,證就是果。實證,實是實際,證,就是既然修了;就必須有果,就有證。比如說氣脈明點,人身體內就有一種力量,自然科學可以證實是有能量的,我們機體會發燒,就是制造熱能。另外做心電圖,身體還有生物電,也是能量,有電有意念就能發射,有能量就能作用。

比方你哪兒有一塊病灶,禅定就能治病,比方腳趾頭上長了個疖子,瘡,或者是個小瘤子,那麼你意念就往這兒集中,讓能量往這兒發射,發射以後有力量,有作用,就能發熱,就能殺死細菌,就能夠解決根本問題,就能夠治病。

外界也是一樣,外界也存在著能量,我們的意念就是發射站,我們有能量,又能發射,這個信息到達宇宙空間,宇宙本身也有能量,就是電磁波,互相作用就能啟用,所以這個果就產生了。

修行必須有果,就是有證,有證才能驗證修行成就,這也是修行的一種成就。但證果是有次第的,並不是說一下子證成佛了。不是這樣。佛教歷史上有“南頓北漸”之“頓悟禅法”和“漸悟禅法”兩個宗法派系,漸修還是頓修,漸悟還是頓悟,為此,禅宗南方、北方辨得很厲害。北方講漸修漸悟,南方講頓悟頓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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