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炳南:善惡的標准


發布:聖新  

  念佛的是因,作善是助緣,這好比鳥有兩翅,才能高飛。但是善惡的界線,普通人還不清楚,往往善事不知是善,分明惡事不知是惡。現在根據著十善業道經,舉出一個標准來。能戒住不犯就是善,若是犯了就是惡。為著一目了然,個表在下面。

  身三業—

  ┌殺生

  ┼偷盜

  └邪淫

  口四業—

  ┌妄語

  ┼绮語

  ├惡口

  └兩舌

  意三業—

  ┌貪

  ┼嗔

  └癡

  凡是有生命的動物,不論大小,只要傷害他,就是殺生。凡是財物,或是名譽,不論多少大小,不是本分應得的,不經對方許可,明奪、暗竊、強占、騙取,皆是偷盜。正式夫婦以外,凡與一切眾生行淫,不論什麼理由,總是邪淫。意存欺騙,說虛假的話,叫作妄語。不論言語、文字,寫出來、說出來,自是提倡著縱欲,或是影響到傷風敗俗,叫作绮語。粗暴的話、罵人的話,叫作惡口。挑撥兩方事非,離間他人感情,叫作兩舌。種種的物欲,戀念不捨,得了還想得,就叫貪。有不如意的事,生恨心、發怒氣,就叫嗔。沒有理智,遇事迷惑,佛說的道理,聖賢的經書,皆不聽從,更不相信因果,就叫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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