玷污婦女,害人喪命的下場
    

明朝玉山縣書生王某,在母親喪期結婚,約定七期滿後同房。王生夜裡睡在母親棺材旁,新娘睡在房中。黑夜聽到叩門聲,婢女說新郎來了,新娘就開門同睡。五更(凌晨)那人就匆匆離開,說:“怕外人知道說我不孝。”幾夜後又問新娘嫁妝,新娘說:“准備添衣的現金八十兩,還有其他金銀首飾等都放在小箱子裡了。”來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復返。到七七滿後,王生辦酒成婚。

在談話中,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來的不是丈夫,自己已被賊人欺騙了,頓足痛哭,痛不欲生,回去告訴父母親後,就上吊自殺了。王生也無可奈何。在新娘下葬的那天,王生送棺到墓地,突然雷電交作,一人驟然被攝跪在棺前,原來是王生的堂兄,手捧金銀首飾,被雷電當場擊死了。屍首破碎,血肉橫流,一城的人都驚呆了,這是正德九年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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